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稿 由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 1,059.16 万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对首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66,310,000 元减少至 265,643,000 元,总股本将由 266,310,000 元减少至 265,643,000 股。因此,公司将相应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643,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310,000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6,310,000股,全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5,643,000股,全 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