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函2015-05-09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函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亚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互
动”)100%股权。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的同时,将向周旭辉、何
云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何云鹏、陈琛、
周旭辉、张普、蒙琨、周星佑、杜伟作为本次交易对象,特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
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时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何云鹏、陈琛、周旭辉、张普、蒙琨、周星佑、杜伟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