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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等2015-05-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何云鹏、陈琛、周旭辉、张普、蒙琨、周星佑、杜伟购买
其持有的天象互动 100%股权;同时,金亚科技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金亚科技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金亚科技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金亚科技所引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
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ZHANG CHUN YI         肖   鹰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唐   宏            胡洪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何云鹏、陈琛、周旭辉、张普、蒙琨、周星佑、杜伟购买
其持有的天象互动 100%股权;同时,金亚科技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金亚科技聘请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金亚科技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金亚科技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经
办律师审阅。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团结             姚方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_____________
                              袁学良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援引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何云鹏、陈琛、周旭辉、张普、蒙琨、周星佑、杜伟购买
其持有的天象互动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金亚科技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金亚科技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金亚科技所引用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
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




    经办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郭东超             林苇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对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援引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何云鹏、陈琛、周旭辉、张普、蒙琨、周星佑、杜伟购买
其持有的天象互动 100%股权;同时,金亚科技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金亚科技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金亚科技在《金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保证金亚科技所引
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审阅。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方炳希         郑   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