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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12金亚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5-06-06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6

债券代码:112185        债券简称:12金亚01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金亚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债券代

码:112185,简称“12 金亚 01”)期限为 4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 本期债券利率为 8.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前 2 年保持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

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

不变。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3、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

“12 金亚 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 金亚 01”的收盘价为 100.00

元/ 张,等于回售价格。

     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5、 回售申报日:2015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10 日。

     6、 本次利率调整:在“12 金亚 01”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不上调票

面利率,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5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维

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1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12 金亚 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 “12 金亚 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 发行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3、 债券简称:12 金亚 01

   4、 债券代码:112185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债券期限: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8、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利率为 8.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前 2 年

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

后 2 年固定不变。

   9、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3 年 6 月 21 日。

   10、 付息日:2014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4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13、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2
   14、 本次利率调整:在“12 金亚 01”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不上调票

面利率,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5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二、 “12 金亚 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2

金亚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 回售申报日:2015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10 日。

   4、 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0 张(即面值 1,000 元)

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5、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2 金亚 01”。

   三、 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5 年 6 月 22 日

   2、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5 年 6 月 21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8.4%,“12 金亚 01”的票面利率为 8.4%,每 10 张“12 金亚 01”(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84 元(含税)。扣税后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7.2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

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6 元。

   3、 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2 金亚 01”

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




                                     3
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 回售部分债券的交易

   “12 金亚 01”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申报日收市

后被冻结。

   五、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 “12 金亚 01”回售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苗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50号

   联系电话:028-68232103

   传真:028-68232103

2、 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联系电话: 021-60453975



                                   4
   传真:   021-60453979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李燕群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72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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