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4-19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亚科技
股票代码:3000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仕荣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XXX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4月18日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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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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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仕荣
上市公司、金亚科技 指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金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增加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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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 王仕荣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仕荣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仕荣与平安信托在 2013 年 11 月 6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与
回购合同》,现王仕荣先生已按合同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并计划于近期把该部分
标的股份陆续全部购回。届时,该合同将全部执行完毕。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金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其股票价格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增
持或减持的计划,有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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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购回。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止 2016 年 4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金亚科技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仕荣 8,490,680 2.45%
平安信托 10,000,000 2.89%
合计 18,490,680 5.3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回购 4,950,000 股金
亚科技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1.43%,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将近期完成剩
余 10,000,000 股金亚科技股份的回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金亚科技 3,540,680 股,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额的 1.02%;通过平安信托间接持有金亚科技 14,950,000 股,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额的 4.32%,本次完成回购后,合计直接持有金亚科技 8,490,68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2.45%。全部回购完成后,王仕荣合计将直接持有金亚科
技 18,490,68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5.34%。
相关说明如下:
2013 年 11 月 6 日,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仕荣与平安信托签署了《股权转
让与回购合同》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金亚科技股份
11,500,000 股。(详见公告编号 201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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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回购股份的全
部款项。并计划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剩余全部 10,000,000 股金亚科技股
份的回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仕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累计被质押 3,540,68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1.7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
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仕荣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 金亚科技证券事务部
2、 联系电话:028-6823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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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人:何苗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章)
王仕荣 ____________
日期: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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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
股票简称 金亚科技 股票代码 30002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
王仕荣
人名称 注册地 XXX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3,540,680 股 持股比例: 1.02%__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变动后持股数量: 18,490,68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34%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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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不适用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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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章)
王仕荣
日期: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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