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决策效率,经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拟修改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人数由原 来的 7 名调整为 5 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调整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公司将相应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公司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 人,公司董事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