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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6-09-23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0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先生分

别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

字 151003、15004 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的规定,每月

至少披露一次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

交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3.1.1第(五)项、第13.1.2第(五)项等的规定,若连续两年的

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每五个交易

日至少披露一次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

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二、 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根据董事会要求组成专项小组,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进行逐

一核查落实,就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积极消除涉及事项。具体进展情
况如下:

       1、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第 2 项,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发布了

《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经公司确认尚未发现2015年公司实际控

制人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行为。前述事项尚待2016年年报时一并经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确认。

       2、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第 3 项,公司已于2016年6月9日聘请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联营企业鸣鹤鸣和进行审计,以达到消除该

事项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在审计报告完成后,会计

师事务所将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将严格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在本年度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并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严格

执行;公司通过降低运营成本,大力拓展新兴市场,升级核心技术等举措,进一

步加强综合竞争力。

       三、 其他事项

   1、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2、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按时披露《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3、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