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4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三项议案,已通过十二项议案,其中,议案2因未 投票默认为弃权票,本议案未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表示无异议。 一、 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09月29日(周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9月28日至2016年09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09月 29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09月28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09月29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昱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115,227,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9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748,53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3.35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8,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涉及关联交易的 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周旭辉、王仕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2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2)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3)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4)滚存未分配利润及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5)标的股权的交割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6)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7)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76,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28%;反对 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5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76,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628%;反对1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8116%;弃权1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256%。 (三)、审议《关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 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关于公司与周旭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7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54%;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208,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 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66,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85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9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周洪伶女士、王海龙先生、李庆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学模先生、张晓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周洪伶同意114,842,574股,王海龙同意114,842,573股,李庆卫 同意114,842,573股,潘学模同意114,835,943股,张晓远同意114,835,943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周洪伶同意 8 100,674股,王海龙同意100,674股,李庆卫同意100,674股,潘学模同意94,043 股,张晓远同意94,043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陈杰、冷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