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2017-01-16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以现金收购卓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影科技”)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金亚科技持有卓影科
技100%股权。其中,交易对方赵红刚、卡普泰科、代聪、陈逸骏直接取得上市公
司股份合计9,355,300股;交易对方之一聚源天成持有卓影科技945,219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13.91%,其中聚源天成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聪持有聚源
天成77.54%的份额,间接持有卓影科技10.7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聚源天
成将持有上市公司2,494,400股股份,其中代聪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2,037,800股,与赵红刚、卡普泰科、代聪、陈逸骏直接持有的9,355,300股股份
共计11,393,100股股份。赵红刚、卡普泰科、代聪、陈逸骏、聚源天成出具承诺:
该11,393,100股股份的75%,即8,544,825股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以标的股份在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为标准)分步解锁,具体为:
第一次解锁:卓影科技2017年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机
构审计确认无需向金亚科技履行补偿义务或本人应履行的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
毕之日起,解除锁定股份的数量为本次交易所受让股份总数的25%;
第二次解锁:卓影科技2018年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机
构审计确认无需向金亚科技履行补偿义务或本人应履行的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
毕之日起,解除锁定股份的数量为本次交易所受让股份总数的25%;
第三次解锁:卓影科技2019年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机
构审计确认无需向金亚科技履行补偿义务或本人应履行的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
毕之日起,解除锁定股份的数量为本次交易所受让股份总数的25%。
上述限售期内,赵红刚、卡普泰科、代聪、陈逸骏、聚源天成如因金亚科技
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金亚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
售期限的约定。如上述关于卓影科技股东的限售期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冲突的,应从其规定。
上述期限届满后,赵红刚、卡普泰科、代聪、陈逸骏、聚源天成减持取得的
金亚科技股份时,保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人:赵红刚、成都卡普泰科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代聪、
陈逸骏、成都聚源天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