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承诺函2017-02-22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承诺函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亚科技”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收购成都卓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影科技”)75.03%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企业/本人作为卓影科技的股东,现就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
的资料和信息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企业/本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和及时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企业/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成都聚源天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成都卡普泰科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叶盛、代聪、陈逸骏、宁波
鼎锋明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道致远 3 号投资基金、成都高投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德胜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琼、肖红梅、成都盈
创泰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宁、李英、何东武、成都盈创德弘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泓铭轩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赵飞、吴军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