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0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交
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
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信息园西路81号16层1-2号金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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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洪伶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114,74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5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741,9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3.35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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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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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指派贺
云帆、余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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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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