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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六)2018-08-17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3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六)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特别提示:

    1.2018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创业板函【2018】

第40号),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

公安机关。公司已于同日就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

(公告编号:2018-071)。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1.8条

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6日停牌一天,并于2018年6月27日起复牌,交

易三十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7日复牌之日起至2018年8月7日,

已满三十个交易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亚科技;证券代码:

300028)已于2018年8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

关规则作出后续安排。 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亚科技”)于近日收到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

关法律文书。
    根据所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对 17 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一案作出撤回起诉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17 名自然人

    被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股票投资相关损失合计 4,035,391.36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主要事实与理由

    上述被告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及 6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 151003、15004

号),并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

处罚字[2017]124 号)。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先生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10 号)。

    三、裁定结果

    上述原告均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因此,法院最终对上述 17 名原告作出撤回

起诉处理。

    四、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1

例,法院已撤回的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

为6,840,325.14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