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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关联交易规则》规定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零。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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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潘学模   张晓远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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