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
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
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
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
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