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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光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敬董事职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已无法与陈敬先生取得联系,陈敬先生未能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正常履行董事的职责,为了规范公司治理,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同时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免去陈敬
先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三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文先生、于涛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周文泳先生。经核查,上述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上述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三名董事候
选人(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 欧阳令南
                                                       尤建新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