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9
日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19年1月29日收到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编号为(2019)苏0411
民初1208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孙利
被告:潘燕萍,女,汉族
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二)纠纷起因
2018年7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原告将其合法持有
的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55%的股权转让给被
告潘燕萍。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00万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
2个工作日内支付800万元,工商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工商变更后
60天内支付1000万元。
2018年7月23日,常州天龙工商登记信息完成变更。原告已依约履行了《股
权转让协议》协议项下的义务,完成了常州天龙股权的转让交割,但被告至今仍
未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800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3240120元(暂计至2019年1月31日);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
估计。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