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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光电: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04-1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聘请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 318029 号],该
审计报告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本期处置子公司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天龙光电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与受让方潘燕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55%的股权以 28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潘燕萍,协议规定,受让方应该与合同签订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800 万元,工商变更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0 万元,工商变更后 60 天内支付
1000 万元,合同未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和惩罚性条款。在潘燕萍未支付第一笔
款项的情况下,天龙光电配合潘燕萍于 2018 年 07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
退出了常州天龙治理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向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违约金,目前案件处于等待开庭审理。
截止审计报告日,潘燕萍尚未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且因为潘燕萍目前还属于公
司关联方,仅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0 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判断该次股权转让的合理性,且无法预计该笔股权转让款的未来现金
流入,无法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预付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所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龙光电预付常州市
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余额为 6,151,352.85 元,由于常州天龙为天龙光电原子
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所述,2019 年 2 月 14 日,
常州天龙以加工合同纠纷起诉本公司,要求支付 2011 年为天龙光电备货产生的
定做款 2,075.16 万元。因为该诉讼事项的产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判断期末与常州天龙相关的预付账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发出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2014 年 8 月 12 日,天龙光电与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博森)签订《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一份,约定天龙光电供应给广东博森 50 台
DRZF800 高效含多晶硅铸锭炉,总货款 95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19 日天龙
光电完成了全部交货义务,2016 年 5 月 20 日、2016 年 6 月 15 日广东博森向天
龙光电出具了 18 台设备的产品交验合格证明书。2016 年 11 月 10 日广东博森向
天龙光电出具了 32 台设备的产品交验合格证明书。
   截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广东博森累计支付货款 3500 万元,剩余货款 6000
万元未支付。公司已经将第一批 18 台设备确认收入,第二批 32 台设备由于未收
到相关款项未确认收入,挂账于发出商品。天龙光电于 2018 年 6 月向江苏省常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广东博森支付剩余 6000 万元货款,江苏省常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2018)苏 04 民初 257 号判决书,要
求被告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华盛天
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6000 万元。法院同时了冻结广东博森光能科
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6000 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但是截止审计报告日,广东博森尚未支付剩余货款。据悉,受到行业波动及光伏
新政策的影响,广东博森目前停产中,无力支付剩余货款。
    目前公司对该批发出商品期末计提跌价准备,按废品处置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可回收金额。该批发出商品成本为 41,246,156.00 元,本期
计提跌价准备 40,062,638.76 元。目前设备外观情况良好,但行业情况难以预料,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
确性。
   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8 所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龙光电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940,941,980.61 元,累
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流动资金短缺。如
财务报表附注十、1、(1)所述,本期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
有负债。由于受到行业波动及光伏新政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多晶炉
的市场需求急剧减少,没有新的订单,导致公司本部生产线全部停产。天龙光电
在附注二、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在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提示的经营风险是恰当的。关于保留意见方面,针对处置子公司常州天龙的
股权转让款事项,公司已经采取法律诉讼手段积极进行催讨;针对常州天龙起诉
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已经委托律师积极进行应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
权益;针对广东博森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光伏新政
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谨慎性原则对发出的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关
于持续经营能力方面,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公司健康、平
稳发展,通过拓展新业务、积极催收货款,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有效整合公
司内外部资源,并拟利用现有土地厂房等资产争取与政府及其他企业投资合作、
积极融资,恢复精加工能力、提高生产制造水平等措施,同时坚持研发创新,继
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