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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光电: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欧阳令南)2019-04-1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欧阳令南)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
 使表决权。
              应出席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通讯会议的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欧阳令南           8                   8                      0              0               否

 (二)股东大会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
             应出席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加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通讯会议的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欧阳令南       2                   2                      0              0              否

 (三)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
 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 2018 年度任职期内,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8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
了如下事项,并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对以前年度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8)关于 2018 年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转让控
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
如下事项,并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5、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
了如下事项,并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敬董事职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通过与高管现场沟通,与审计机构的电话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动向,加强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等事项的关注,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主动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
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
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批及披露,监督资金往来,提升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定期与其他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
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对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应的
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经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
督;同时,继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使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
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欧阳令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