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风险提示公告2020-09-07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风
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以来持续停工停产,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生
产经营严重困难,公司管理层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
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
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的通知》,新《上市规则》第 9.4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自该规定实施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一、概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以来持续停工停产,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生产经营严
重困难,公司管理层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虽然公司在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 EPC 工程业务及风电零配件
业务转型,但由于资金持续紧张,新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该部分业务尚未取
得实质性进展。
二、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
通知》,新《上市规则》第 9.4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自该规定实施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工会账户)对公司的正常运行、
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尚能维持正常收付结算。
2、公司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及经营场地被封,无法持
续经营,公司不能从该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上海杰姆斯在财务资料提供
以及年报审计方面不能进行配合,已处于失控状态。
3、公司为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担保一案法院已有判决,即担保无效,因
存在过错需承担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案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盛融财富目前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1,922.8250 万元未偿还,为此,公司最高
偿付义务为 3,974.29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赔付本金及诉讼费等合计
781.61 万元。目前,尚处在诉讼阶段金额为 1510.12 万元,公司已计提预计负
债 1510.12 万元,未发生的诉讼尚无法预计,如所有投资人全部起诉公司需要补
提预计负债约 2,464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净资产为 2,929 万元,如
考虑 2020 年支付盛融案件全部赔偿金,公司净资产为 465 万元,若公司无法恢
复正常经营,出现经营性亏损,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9.9 条的
规定,公司因《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
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9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