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光电”) 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向公司提交了《2021 年度 审计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就审计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专业判断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 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解释性说明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积极 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