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天龙 股票代码 3000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项新周 卢胜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办公地址 号 号 传真 0519-82330395 0519-82330395 电话 0519-82686000 0519-82686000 电子信箱 wenxinyulyw@163.com lusheng@hstl.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为新能源电站的投资、新能源EPC工程、电站运维及 新能源设备销售等业务。 1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21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319,298,837.95 220,807,920.85 208,126,848.43 53.42% 97,306,531.79 93,100,47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295,316.08 14,568,173.68 18,069,235.00 -20.89% 43,622,575.37 49,697,980.13 产 本年比上年增 2020 年 2019 年 2021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17,170,709.83 112,525,653.50 121,460,775.28 161.13% 7,186,793.43 7,186,79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590,481.97 -31,787,169.55 -32,007,337.08 85.66% -75,436,264.22 -75,218,880.7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0,443,104.77 -19,382,543.33 -19,602,710.86 46.73% -41,091,881.16 -39,834,197.7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5,207,219.23 -27,509,988.42 -27,509,988.42 44.72% -11,354,957.87 -11,354,957.87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0 -0.1589 -0.1600 85.63% -0.3772 -0.37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0.1589 -0.1600 85.69% -0.3772 -0.37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8% -107.08% -104.32% 72.22% -90.56% -89.1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关于股份支付事项前期会计的差错更正 在 2020 年度,公司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如下: (1)第一批归属股票数量为授予股票总量的 5%,等待期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0 万元。 (2)第二批归属股票数量为授予股票总量的 45%,等待期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00 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3)第三批归属股票数量为授予股票总量的 50%,等待期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000 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 在 2020 年末,公司预计未来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中梁玉庆会离职,其获授数量为 17 万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过等待时间为 11 天。因此,公司在 2020 年度依据:每人期权数*2020 年期末估计以后期间行权人数*授予日期的公允价 值*已过的等待期时长/整个等待期时长=(12780000-170000)*6.12*11/(365*3)=775,255.89 元。因此,在 2020 年度,公司确 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775,255.89 元。 由于未考虑分批授予股票属于多个互相独立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确认的成本及权益金额为: (1)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应该为授予日的股票收盘价格 5.23 元减去授予价格 2.96 元=2.27 元; (2)核心技术中梁玉庆预计会离职,其获授数量确认为 25 万股; (3)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应确认的费用= 2.27*(12780000-250000)*5%*11/365 =42,859.47 元; (4)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应确认的费用= 2.27*(12780000-250000)*45%*11/(365*2) =192,867.60 元; (5)第三个股权激励计划应确认的费用= 2.27*(12780000-250000)*50%*11/(365*3) =142,864.89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企业账面应确认资本公积和对应的管理费用 378,591.95 元;应当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减 2020 年度管理费用 396,663.94 元,调减资本公积 396,663.94 元。 2、关于收入成本跨期的差错更正 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对于部分 2020 年度新能源电站施工项目和新能源电站运维项目,对于已完成工程施工并获得工程结算单或已履约执行的运 维工作,调整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调增主营业务收入 8,935,121.78 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 8,730,440.27 元、调增应 收账款 522,169.42 元、调减存货 8,997,181.92 元、调减合同负债 8,442,509.12 元、调减应付账款 266,741.65、调增应交税费 29,556.76 元。 3、关于职工薪酬跨期的差错更正 由于公司以前年度均为次月核算上月工资,在年度终了未将当期 12 月的工资进行暂估核算,导致职工薪酬成本跨期,通过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如下: (1)追溯调整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1,244,211.76 元、调增营业成本 239,323.18 元、调增销售费用 9,638.82 元、调增管理费用 584,689.19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883,506.49 元、 调增销售费用 9,638.82 元、调增管理费用 463,307.10 元; (2)追溯调整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410,560.57 元、调减营业成本 44,945.43 元、调增销售费用 34,679.88 元、调减管理费用 207,117.88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410,560.57 元、调减营业 成本 44,945.43 元、调增销售费用 34,679.88 元、调减管理费用 207,117.88 元; (3)追溯调整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627,944.00 元、调增营业成本 32,843.61 元、调减销售费用 21,808.22 元、调减管理费用 326,228.59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 627,944.00 元、调增营业 成本 32,843.61 元、调减销售费用 21,808.22 元、调减管理费用 326,228.59 元; 4、关于前期发出商品已符合收入确认的差错更正 2012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与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协议销售多晶硅铸锭炉 21 台,单 价 222.80 万元、直拉式硅单晶炉 55 台,单价 127.25 万元、合同总价款 11,677.55 万元。2012 年 8 月 1 日,内蒙古锋威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合同预付款 1,000.00 万元。2013 年 1 月 7 日,公司将多晶硅铸锭炉 21 台交付给 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并得到对方签收。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与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及 供应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合同采购数量调整为多晶硅铸锭炉 5 台,单价调整为 200.00 万元,采 购方已支付的 1000 万元作为该 5 台设备的货款。另外已发货至采购方的 16 台多晶硅铸锭炉,于本变更协议签订日五日内由 采购方负责运输送至供应方,运费由采购方承担。公司自查清理前期财务数据时,发现该交易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当 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如下: (1)追溯调整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调减存货 4,206,059.92 元、调减合同负债 10,000,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 1,265,486.72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528,453.36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调减存货 4,206,059.92 元、调减 合同负债 10,000,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 1,265,486.72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528,453.36 元; (2)追溯调整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调减存货 4,206,059.92 元、调减预收账款 10,000,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 1,265,486.72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528,453.36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调减存货 4,206,059.92 元、调减 预收账款 10,000,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 1,265,486.72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528,453.36 元; (2)追溯调整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财务报表调减存货 4,206,059.92 元、调减预收账款 10,000,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 1,265,486.72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528,453.36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调增调减存货 4,206,059.92 元、调减 预收账款 10,000,000.00 元、调增应交税费 1,265,486.72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528,453.36 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461,266.14 25,272,812.28 26,403,779.14 236,032,85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18,945.89 -14,179,981.25 -10,667,516.63 27,675,96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005,794.85 -14,295,234.67 -10,741,424.43 17,599,349.1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8,267.75 -31,224,623.02 -21,666,164.07 3,635,300.1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9,900 年度报告披露 8,912 报告期末表决 0 持有特别表决 0 3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股东总数 日前一个月末 权恢复的优先 权股份的股东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总数(如有)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大有控股有限 境内自然人 12.80% 25,598,494 0 公司 常州诺亚科技 境内自然人 11.89% 23,788,606 0 冻结 23,788,606 有限公司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2.98% 5,967,010 0 冯金生 境内自然人 2.52% 5,043,292 0 冻结 5,043,292 苏喜 境内自然人 2.26% 4,516,749 0 李国风 境内自然人 2.15% 4,302,958 0 孙渝 境内自然人 1.76% 3,512,000 0 李勤 境内自然人 1.22% 2,430,000 0 魏凤英 境内自然人 1.01% 2,022,106 0 黄长军 0.96% 1,928,8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动的说明 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 经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如公司此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