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50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0,000,000 股的 0.2533%;归属人数为 6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 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股份来源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3、股票的数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15,97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200,000,000 股的 7.99%,其中首次授予 12,780,000 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00 股的 6.39%,预留部分 3,190,000 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0,000,000 股的 1.60%,占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权益总额 15,970,000 股的 19.97%。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积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00%。 4、授予日期 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预留股份由于未能在《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名单并授予,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后予以作废。 5、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2.96 元/股。 6、授予人数 首次授予人数为 10 人,调整后为 6 人。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则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占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限制性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 股票归属安排 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 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5% 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当日止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 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8、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文平先生、证券事务 代表梁玉庆女士 2 人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15 日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2021 年 12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 废其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50,000 股。 (2)由于公司未能在《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确定名单并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取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 3,190,000 股。 (3)由于公司原财务总监陈云秀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声明自愿放弃本 期拟归属于其的股票 10,000 股,故取消该部分股票的归属。 (4)公司原副总经理于涛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5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因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在归属上市登记过程中离职,故取消其拟归属的股 票 10,000 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激励计划无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本次激励计 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归属条件成就说明见下表: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序号 规定的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1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归属条件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在归属限制性股票之前,激励对象应满足 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均大于 12 个 3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月,满足归属条件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 4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万元。 第 318067 号),2020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12,525,653.50 元,满 足归属条件。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0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人,其中 2 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 励资格,其获授的共计 2,250,000 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处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 理。 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分数划分为3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2、符合激励资格的 8 名激励对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激 象,个人考核等级均在 A(良好)档, 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均满 5 考核结 80> 足归属条件。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 S≥80 S<70 果(S) S≥70 弃本次归属,最终归属人数为 7 评价标 良好 合格(B) 不合格 人。原公司副总经理于涛先生于 准 (A) (C) 2022 年 1 月 5 日辞去公司副总 个人层 经理职务,因其已授予但尚未 面归属 100% 80% 0% 归属的股票在归属上市登记过 比例 程中离职,故取消其拟归属的 股票,最终归属人数为 6 名。 注:公司原副总经理于涛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5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其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股票在归属上市登记过程中离职,故取消其拟归属的股票,最终归属人数调整为 6 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 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 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506,500 股。 3.归属人数(调整后):6 人。 4.授予价格:2.9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归属 本次归属数量占 2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限制性股 量(股) 量(股) 票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等 1 张良 董事长 2,000,000 100,000 5% 2 于涛 副总经理 200,000 0 0% 3 项新周 董事会秘书 1,900,000 95,000 5% 4 陈云秀 财务总监(原) 200,000 0 0% 小计 4,300,000 195,000 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 6,230,000 311,500 5% (业务)人员(4 人) 小计 6,230,000 311,500 5% 合 计 10,530,000 506,500 5% 四、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 流通数量为 506,500 股。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 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 京会兴验字第 69000001 号验资报告,截止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江苏华盛天 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499,24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 币 506,50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总数 200,000,000 506,500 200,506,500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4,590,481.97 元,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 后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23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 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