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2022-08-01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因第 9.4 条规定情形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
消除。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起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
停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的规
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
订)的通知》,新《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9.4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
示的规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2020 年 10 月 15
日、11 月 4 日、12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7 日、2 月 5 日、3 月 5 日、4 月 2
日、6 月 10 日、7 月 9 日、8 月 12 日、9 月 11 日、10 月 15 日、11 月 10 日、
12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2 月 14 日、3 月 21 日、4 月 12 日、6 月 1
日、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2020-096、2020-104、2021-001、2021-015、
2021-020、2021-022、2021-047、2021-055、2021-068、2021-081、2021-
088、2021-097、2021-102、2022-005、2022-018、2022-026、2022-031、
2022-050、2022-054)。
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该审计报
告,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31,816,828.50 元,
公 司 2018 年 、 2019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净 利 润 孰 低 者 分 别 为 -
140,763,004.86 元、-75,499,335.49,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 条的第(六)项规定,公司股
票新增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且公司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上市规
则》第 9.4 条的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 EPC 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
业务转型等方面工作已取得一定的进展。相关业务在有序开展,已经签约的业
务订单在正常履约过程中。2020 年三季度以来,公司签订了多项新能源电站
EPC 项目合同及风机、塔筒销售业务合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所改善,但项
目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因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抗力影
响等因素导致履约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编号:2020-100),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
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
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工程名称:阜新市晶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工程地点为辽宁省阜新市,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
153,156,260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57.40%。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编
号:2021-053)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常州
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
公司签署了《河南周口商水胡吉 22.8MW 分散式风电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
购合同》,施工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6186 万元,设备采购合同总价金额为人
民币 5030.23 万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11216.2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8%。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签署了《山西灵丘县 2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施
工承包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 20MW 分散式风电项
目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9417.4 万
元,设备采购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15751.62 万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25169.0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13.99%。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编号:2021-10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
郯城优能博远能源有限公司、永城华时风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郯城优能博
远 100MW 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华时永城蒋口
镇 50MW 风电项目风机设备采购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额分别为
16,318.4444 万元和 26,398.4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73.90%和 119.55%。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7,765.90 万元,净资产为 1,429.5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及利润增幅较大,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司新能源 EPC 工程项目推进
较为顺利,由此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随着在手订单的履行、新项目开发
承揽,以及运用投入期到稳定经营期的过程,公司预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将逐步
增强。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因第 9.4 条规定情
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
形消除。
2、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所持股份 1400 万股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司法冻结,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
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自获悉股份冻结之日起,公司均与控
股股东紧密沟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仍未收到其他方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
文书或通知,亦未获悉股份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获悉相关原因后,将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