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苏华盛天龙光
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2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宋东升、刘玉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