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终止收购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经综合考虑并审慎决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终止本次收购。 独立董事: 朱莲美 Jonathan Jun Yan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