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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知科技: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7-1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数知科技”)
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
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终止收购浙江华坤道
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道威”)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强化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述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和自查范围
    上市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
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即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止(即 2019 年 7 月 8 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
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与自查范围内相关方核实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
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
股东姓名   关联关系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股)     结余股数(股)   买卖方向

                        2019-05-30             2,900             2,900     买入

 尹洪涛    离任高管     2019-06-21             -1,400            1,500     卖出

                        2019-06-25             1,600             3,100     买入

                        2019-05-13         -5,425,796       22,463,471     卖出

                        2019-05-16         -6,389,735       34,423,736     卖出
           实际控制人
  张敏                  2019-05-21         -3,681,861       30,741,875     卖出
             之一
                        2019-05-22         -2,325,101       28,416,774     卖出

                        2019-05-23         -1,554,234       26,862,540     卖出

  高冬     投资经理     2018-10-09            -11,200                0     卖出

    (一)尹洪涛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自数知科技离任,不在数知科技担任任何职务。
本人上述买卖数知科技股票的时间系在本人离任之后,本人上述买卖数知科技股
票的行为系基于本人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
    本人在买卖数知科技股票时,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数知科技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建议,不存在任何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二)张敏女士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本人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23 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采
取了大宗交易的方式,主要是为了满足本人的个人资金需要,即用于偿还在 2019
年 5 月到期的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融资比例。本人上述股票交易的
时间与质押融资贷款到期时间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本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人上述股票交易的行为虽然发生在自查期间,但本人进行上述股
票为本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独立作出的交易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意图,
不存在本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三)高冬先生对上述买卖情况出具说明如下:


                                       2
    “本人上述买卖数知科技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市场公开信息及
本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司股票价值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本人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三、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
易查询信息,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机构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人员出具的声
明及承诺、以及律师的法律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述相关主
体书面说明与承诺属实的情况下,尹洪涛、张敏及高冬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的意图,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除上述
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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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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