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3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内部业务整合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有利于提
升通信业务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公司内部业务
整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此次内部业
务整合及架构调整。
二、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武利民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武利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全资孙公司诺睿投资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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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香港)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孙公司诺睿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为公司
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美元的质押保证担保。
四、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全资子公司北京梅网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梅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
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对
外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对于担保审批权限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
地安门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18,000 万元人民币,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融资进行保证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
朱莲美 Jonathan Jun Yan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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