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5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梅泰诺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础设施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
业务发展的需求。基础设施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
范其风险,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对于担保
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基础设施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朱莲美 李焰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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