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7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子公司北京梅泰诺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
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中相应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交易完
成后,基础设施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
响。董事会对本次基础设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基础设施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朱莲美 李焰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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