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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数知: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件的独立意见2022-04-29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0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
    (一)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共占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期末余额为 17,591.12 万元。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转让股权、资
产等以及现金还款等方式偿还清其资金占用金额。
    (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四)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担保物(如 反担保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名称      相关公告                日期       金额                   有)    情况                完毕   联方担保

                                                1
           披露日期                                                  (如
                                                                     有)

北京梅泰
诺通信基
           2016 年 05            2016 年 05               连带责任
础设施投                 1,800                    1,800                     5年   是   否
           月 11 日              月 12 日                 保证
资有限公
司

梅泰诺融
           2016 年 10            2016 年 11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                 1,118                    1,118                     5年   是   否
           月 29 日              月 04 日                 保证
限公司

梅泰诺融
           2016 年 10            2016 年 11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                11,700                11,700                        5年   是   否
           月 29 日              月 10 日                 保证
限公司

梅泰诺融
           2016 年 12            2016 年 12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                 4,283                    4,283                     5年   是   否
           月 15 日              月 20 日                 保证
限公司

梅泰诺融
           2017 年 07            2017 年 07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                 2,540                    2,540                     5年   否   否
           月 07 日              月 13 日                 保证
限公司

梅泰诺融
           2017 年 10            2017 年 10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                 2,850                    2,850                     5年   否   否
           月 28 日              月 26 日                 保证
限公司

浙江卓狐
           2018 年 09            2018 年 11               连带责任
网络科技                 2,500                    2,500                     3年   是   否
           月 29 日              月 16 日                 保证
有限公司

广东环和
           2018 年 11            2018 年 11               连带责任
投资管理                 3,900                    3,900                     3年   是   否
           月 16 日              月 23 日                 保证
有限公司

广州融捷
           2018 年 11            2018 年 11               连带责任
通信科技                  600                      600                      3年   是   否
           月 16 日              月 23 日                 保证
有限公司

浙江金之
路信息科   2019 年 07            2019 年 07               连带责任
                        10,000                    4,000                     2年   是   否
技有限公   月 01 日              月 04 日                 保证
司

北京鼎元
信广科技   2019 年 09            2019 年 09               连带责任
                         6,000                    5,500                     3年   否   否
发展有限   月 19 日              月 19 日                 保证
公司

北京梅泰   2019 年 09            2019 年 09               连带责任
                         2,000                    2,000                     3年   否   否
诺通信基   月 19 日              月 19 日                 保证
                                              2
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
司

中易电通
(北京)网络 2019 年 09                2019 年 09                      连带责任
                             3,000                           3,000                                 3年       否          否
科技有限    月 19 日                 月 19 日                        保证
公司

香港诺睿
            2019 年 12               2019 年 12                      连带责任
投资有限                    25,200                        25,200                                   1.5 年    是          否
            月 13 日                 月 13 日                        保证
公司

北京梅泰
诺通信基
            2020 年 07               2020 年 07                      连带责任
础设施投                    35,000                        35,000                                   10 年     否          否
            月 15 日                 月 29 日                        保证
资有限公
司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0                                                                                  0
担保额度合计(B1)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112,491                                                                               50,890
                                                      担保余额合计(B4)
(B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反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担保物(如 情况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名称                               日期            金额                      有)     (如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有)

吉林省瀚
博通信工    2020 年 04               2019 年 09                      连带责任
                             3,500                           3,500                                 5年       否          否
程有限公    月 25 日                 月 04 日                        保证
司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0                                                                                  0
担保额度合计(C1)                                    实际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3,500                                                                               3,500
                                                      担保余额合计(C4)
(C3)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0                                                                                0
(A1+B1+C1)                                          额合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115,991                                                                              54,390
计(A3+B3+C3)                                        合计(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

                                                         3
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
                                                                               0
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
                                                                               0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
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五)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54,39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47%。
     (六)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被担保方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
          止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承担担保责任。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予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
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
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意见。


    五、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对董事会续聘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七、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议案,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
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包括董事长),依据
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础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再领取董
事职务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固定领取董事薪酬人民币 12 万元/年,该薪酬包含个
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如
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予以实报实销。
    根据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2022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
据如下考核方案确定达标年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实际薪酬
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年薪分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础薪酬按
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
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与公司整体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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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酬机制相符,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由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提交
董事会审议,上述程序合法、有效。


    八、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
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现行有效的规定,我们认为,中兴华出具的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
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
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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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朱莲美       李焰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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