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2012-03-14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实际
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预计不超过 2011 年年度定期报告净利润的
50%;不超过 2011 年年度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的 50%;不会对 2011 年年度公
司的盈亏性质产生影响,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本次对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的变更,结合了目
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参照了行业其他企业的标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1 年
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春升
李燕
赵轶姝
2012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