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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2-03-22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2-013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合理降低财务成本、并有

效促进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睿源”)的正

常生产经营,按华力睿源的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向华力睿源提供 150 万元(指

人民币元,下同)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华力睿源。华力睿源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

公司持有其 82%的股权,自然人李振仓持有其 18%的股权。

    2、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及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总金额为 150 万元。鉴于华力睿源并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少

数股东李振仓无法提供相应的资助,因此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资助华力睿源构成公司

的单方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华力睿源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上述财务资助的期

限为 9 个月,自实际资助之日起计算。

    3、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同期银行 6 个月-1 年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 6 个月-1 年期基

准利率为 6.56%),由华力睿源在还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

    4、财务资助的担保

    公司向华力睿源单方提供财务资助,华力睿源将以自有的固定资产及存货提供
相应的担保。

    5、审批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华力睿

源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日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90 万元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林河大街 21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小离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09935684

    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微波、毫米波组件的研发、制

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广泛用于航空电子、雷达、电子对抗、微波通

信等高科技领域。

    华力睿源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时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资产总额                  466.19
                         净资产                    356.29
                                               2011 年 1-12 月
                       营业总收入                  480.41
                         营业利润                   74.60
                         利润总额                   74.60
                         净利润                     65.2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25

    三、接受财务资助的其他股东的义务

    华力睿源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 82%的股权,自然

人李振仓持有其 18%的股权。李振仓未按本公司财务资助比例同等条件出资,以其

拥有的华力睿源的全部股权向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

    四、董事会意见

    向华力睿源提供上述财务资助系根据华力睿源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

的资金占用费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

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会在提供资助款

的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华力睿源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后,华力睿源需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同期银行 6 个月-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即 6.56%向公司支付

资金占用费,上述财务资助将有利增加华力睿源的现金流,从而有利于华力睿源的

生产经营,最终也将有利于公司获得收益,因此,公司向华力睿源提供财务资助并

未损害公司乃至股东的合法权益。

    2、华力睿源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其委派的人员可以对华力睿源的

财务、经营等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就上述财务资助公司明确约定资助期限及资金占

用费,资助用途为补充华力睿源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并且目前华力睿源生产状况

良好,上述财务资助的收回不存在风险。

    六、保荐机构意见

    1、华力睿源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后,华力睿源需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同期银行 6 个月-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

费,上述财务资助系用于补充华力睿源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其使用将有助于华力

睿源的发展,最终也有利于公司获得收益,因此,公司向华力睿源提供财务资助并

未损害公司乃至股东的合法权益。
    2、华力睿源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

分的控制力,上述财务资助系用于补充华力睿源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而华力睿源

的生产经营平稳正常,并且就上述财务资助公司明确约定资助期限,因此,上述财

务资助不会存在风险。

    七、本公司上市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 2012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上市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金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