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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保荐意见2012-03-2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保荐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6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力创通对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力睿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
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1、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华力睿源提供总金额为 15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
补充华力睿源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为 9 个月,自实际资助
之日起计算。

    2、财务资助用费的收取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同期银行 6 个月—1 年期贷
款基准利率计算,由华力睿源在还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

    3、财务资助的担保

    公司向华力睿源单方提供财务资助,华力睿源将以自有的固定资产及存货提
供相应的担保。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审议过程中不存在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鉴于华力睿源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日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且该次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上
述财务资助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华力睿源的
其他股东李振仓先生(持股比例 18%)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振仓先生未按公司同等条件比例提供财务资
助,但以其拥有的华力睿源的全部股权向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90 万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林河大街 21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小离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009935684

    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微波、毫米波组件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广泛用于航空电子、雷达、电子对抗、微
波通信等高科技领域。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华力睿源总资产为 466.19 万元,总负债为 109.90
万元,净资产为 356.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57%;2011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
入为 480.41 万元,营业利润为 74.60 万元,净利润为 65.20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 29.25 万元。
       三、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允性

    华力睿源其他股东李振仓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将按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同期银行 6 个月—1 年
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华力睿源其他股东李振仓先生未按公司同等条
件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以其拥有的华力睿源的全部股权向公司提供了股权质
押,故公司对华力睿源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

       四、财务资助事项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华力创通对华力睿源的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过程中不存在关联董事参与表
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表了
相关意见;公司向华力睿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五、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

    华力睿源是公司为了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目标,完成在射频信号领域与上游供
应商的资源整合,以便大幅提升公司现有射频信号仿真相关产品线(包括雷达回
波信号模拟器与导航信号模拟器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而收购并控制的一
家企业。由于华力睿源主要从事于射频信号模拟器产业链中重要高端宽带射频组
件的生产,未来市场前景及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有较好的偿还能力。此外,公司
通过其委派的人员对华力睿源的财务、经营等方面拥有绝对的控制力,且双方已
就上述财务资助的用途、期限、费用的收取以及相应的担保做出明确约定。因此,
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华力创通的保荐机构,宏源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华力睿源是公司为完成
在射频信号领域与上游供应商的资源整合而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完善公司
业务布局,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公司为华力睿源提供财务资助将按中国人民
银行所确定的同期银行 6 个月—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华力睿源
其他股东李振仓先生以其拥有的华力睿源的全部股权向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同
时,公司通过其委派的人员对华力睿源的财务、经营等方面拥有绝对的控制力,
且双方已就上述财务资助的用途、期限、费用的收取以及相应的担保做出明确约
定,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
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华力睿源输送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宏源证券对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占小平                     吴   晶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1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