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独立意见2012-05-22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7)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计划使用 1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 1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且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公
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等相关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1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李 燕
李春升
赵轶姝
2012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