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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保荐意见2012-05-2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保荐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华力创通拟将部分超募资金 1,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华力创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1 号”文核准,华力创通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0.70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19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30.23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50,459.77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北京市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中国证
监会会计部 2010 年 6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
解答”,公司已将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
费等其他费用 519.3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故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79.07 万元,超募资金为 31,258.87 万元。

    根据华力创通 2010 年 3 月 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
使用超募资金 2,7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一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已于 2010 年 3 月 6 日对外披露,并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实施完毕。

    根据华力创通 2010 年 6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
划使用超募资金 1,343.00 万元投资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第二期超募资金使
用计划已于 2010 年 6 月 4 日对外披露,截至目前,该资金使用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根据华力创通 2010 年 10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10.00 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力天星科技有限公
司。第三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对外披露,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资金使用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华力创通 2011 年 3 月 2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5,110.00 万元投资北斗/GPS 兼容型卫星导航接收机产业化项
目,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第四期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已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对外披露。截至目前,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
实施完毕,北斗/GPS 兼容型卫星导航接收机产业化项目使用正在按计划实施。

    根据华力创通 2011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
划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 万元投资硅微陀螺产品化项目,开展微惯性技术研究
和产品研发及生产;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525.00 万元收购泰格微波 82%的股份。
其中,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收购泰格微波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目前,
硅微陀螺产品化项目尚在按计划实施过程中。

    根据华力创通 2011 年 9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
划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 万元增资北京恒创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第六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华力创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

    华力创通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500.00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在保证原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华力创通拟对部分超募资金进行
上述使用安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说明如下:

    2012 年,华力创通结合公司的技术路线、产品市场优势及未来的业务发展
战略,制定了详尽业务发展规划,即在现有已初步形成的包括卫星导航测试设备、
高端天线、北斗/GPS 兼容型基带芯片和北斗/GPS 兼容型接收机在内的产业链布
局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现有相关产品线性能指标,开拓新的应用市场,增加新的
利润增长点。因此,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拓展需求。

    公司近三年(2009-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22.94%。2011
年度销售利润率为 23%,通过对应(预)收账款、预收(付)账款、存货等流动
资产(负债)的周转率,测算出年度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1.8 次,扣除募投项目流
动资金和公司现有流动资金,预计 2012 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约为 1,574.00 万元。
因此,依据上述测算指标、2012 年销售采购的商业策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
公司需要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 万元,以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开
展需要,巩固公司经营业绩逐年上升的趋势,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在合理合法范
围内加强资金流动性,将营运资金的占用量保持在最佳范围内。

    此外,公司本次计划使用 1,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99.75 万元,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以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保荐机构对华力创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保荐意见

    作为华力创通的保荐机构,宏源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20%,且华力
创通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华
力创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
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宏
源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7)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占小平             吴   晶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2012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