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 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及期权数量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上述两项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权激励对象及权益工具的数量和行权价 格进行了相应调整,经过仔细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 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股权激 励计划涉及的股权激励对象及权益工具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调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春升 李燕 赵轶姝 2012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