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2-27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2-05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12年12月1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上
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层1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小
离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6人,所持(或代理)股份165,846,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8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内容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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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辅助设备 、
仪器仪表、网络产品、仿真软件系统、系统集成产品及其他机械电子产品销售、设
计、开发、生产、测试、安装、维修和维护服务;通信电子产品、信号处理产品、
导航产品、自动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的销售、设计、开发、咨询、生
产制造、测试、安装和维护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此项议案以165,846,2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以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拟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辅助设备 、仪器仪表、网络产品、仿真软件系
统、系统集成产品及其他机械电子产品销售、设计、开发、生产、测试、安装、维
修和维护服务;通信电子产品、信号处理产品、导航产品、自动控制设备、电子元
器件及集成电路的销售、设计、开发、咨询、生产制造、测试、安装和维护服务;
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此项议案以165,846,2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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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大乾律师事务所杨世晓律师和于春凤律师现场见证,并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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