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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李春升)2014-04-18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1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年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
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9                9              0             0                否


    2013 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
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201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提名王伟先生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伟先生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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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王伟先生能够胜任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本次提名王伟先
生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
名王伟先生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于聘任王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王伟先生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能够胜
任总经理职务,符合总经理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
情况,任职资格合法。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 201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
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
   2、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事项;
   4、关于 201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5、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6、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对于以上事项,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2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
用资金风险,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发生;201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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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1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与 2012 年度保持一致;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
将其中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雷达目标回波模拟器产业化项目和北斗/GPS
兼容型卫星导航模拟器产业化项目的节余 2019.2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有关要求,同意将该项目节余的 2019.2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201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能
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2、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无对外担保事
项发生。
   (五)2013 年 8 月 26 日,本人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0)》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
问题,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且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
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超募资
金的使用方向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能实现公司业务快速扩
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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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也是必要的。同意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在报告期内,参与了制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本人主持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名。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2年,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
相关要求,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续聘会计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同时,本人作为行业专家,还从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了一
些建议和意见,以确保公司能持续健康地成长。
    四、在公司201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201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与公
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定了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日程安排。
就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重点领域进行了沟通。
     2014 年 4 月 11 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现场结
束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意见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
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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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尽最大努力维护投资者权益。2014
年本人将更加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促进公司向既定的方向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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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李春升201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春升 _______________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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