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6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代码:华力创通 编号:2014-017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
议董事 8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小离先生主持,与会董
事经过认真讨论,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 2011 年 4 月成立以来,三年任期已满,将进行换届选
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提名高小离、王琦、熊运鸿、王伟、路骏、李宗利、李春升、李燕、赵轶
姝等 9 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李春升、李燕、赵轶姝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1。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小离,男,46 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一直在
本公司,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高小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7,583,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9%,与王琦先生、熊云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琦,男,48 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本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7,619,3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7%,与高小离先生、熊云鸿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熊运鸿,男,48 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熊运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5,755,4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与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王伟,男,37 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本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卫星导航事业部技术经理、公司监
事、销售业务部销售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5、路骏,男,41 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本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企业发展部经理、本公司
监事、首席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市场部副总监。
截至公告日,路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41,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6、李宗利,男,47 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信号处理产品部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宗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28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7、李春升,男,51 岁,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工作,任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春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李燕,女,57 岁,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
中央财经大学工作,任财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
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青岛啤酒
独立董事,200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赵轶姝,女,46 岁,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
在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教,200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轶姝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