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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4-05-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占小平                  联系电话:1361128757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晶                    联系电话:139117916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1)由于市场需求变化以及新的研
                                      发需求的影响,公司“北斗/GPS 兼容
况
                                      型卫星导航模拟器产业化项目”、“新
                                      一代实时半实物仿真机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及“雷达目标回波模拟器产业
                                      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后延期,上述
                                      事项虽不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
                                      影响,但仍提请公司加强对募投项目
                                      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调整后的
                                      计划顺利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
                                          针对项目延期可能给公司生产经
                                      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一方面对市
                                      场采取了应对措施:公司根据生产经
                                      营的安排及外部市场形势,调整三个
                                      募投资金项目的研发和发布计划;并
                                      提前部署系统的市场推广工作,与客
                                      户形成试点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将
                                      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
                                      按调整后的计划顺利进行建设,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目前,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 完
                                      成。
                                           (2)2013 年 8 月 26 日,经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提请公司遵守相关承
                                      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部分

                                  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
                                       内不得使用上述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等。
                                            截至目前,公司遵守相关承诺,
                                       无上述情形发生。
                                            (3)由于公司加大对卫星导航和卫
                                       星通讯等领域的投入,2013 年的经营
                                       管理费用大幅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的摊销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
                                       度增加。提请公司加强对经营管理费
                                       用的监督,减少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
                                       响。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包括《关于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之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0)
                                       的保荐意见》、《关于公司 2013 年上半
                                       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保荐意见》、《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3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4年1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关于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存量股份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相关问题
                                           的通知》(2013 年 3 月 18 日)等法律
                                           法规的内容和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013 年 11 月 13 日,深圳 宏源证券向华力创通董事会出具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 了保荐机构通讯函,提请华力创
                                         通对关注函提及事项进行整改,
                  理部向公司董事长高小离
                                         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加强
                  出具了关于与广东好帮手 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对公司及其
                  电子科技公司签署车载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小离的
                  斗/GPS 多媒体智能模组购 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自查。要求华
                                          力创通对通讯函进行书面回复,
                  销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信
                                          同时提请华力创通注意此后向宏
                  息披露滞后的关注函。
                                          源证券提供材料应及时、准确、
                                                完整。
                                       4
2.公司内部制度的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未
                                                          —
建立和执行          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未发现
                                                          —
                    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际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控制人变动          人未发生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                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本持
                                                          —
                    续督导期内,未发现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存在异常。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
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              无                          —
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 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构能够积极配合宏源证券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不存
                    在重大问题。
11.其他(包括经营
环境、业务发展、 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
财务状况、管理状
                 变化,能及时作出应对,整                 —
况、核心技术等方
                 体保持了经营的稳定。
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     是           —
                                     5
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高小离、王琦、熊运鸿等三
人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小离、王琦、熊运鸿
及其他五十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
                                                   是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
满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4 年 5 月 9 日
                           占小平




                                                   2014 年 5 月 9 日
                           吴 晶




保荐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9 日

                       (加盖公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