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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13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4-05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特别提示: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4年10月27日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1月12日
下午14:00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142,047,7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65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11】名,代表股份数【141,81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78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236,74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0864%】。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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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46,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同意【6,958,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8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27,1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反对【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同意【 6,939,1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51%】;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46,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同意【6,958,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8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2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46,6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同意【6,958,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8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46,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同意【6,958,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8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黄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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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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