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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6-070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
长高小离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核心岗位人员及子公司
高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拟定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6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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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事宜需得
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则董事会的该等变更或终止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乙 18 号楼一层 101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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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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