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6-07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宁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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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保证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其规范运行,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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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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