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公告 编号:2017-027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财会【2016】22 号)文件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
理费用”科目下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财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
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
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
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4.变更日期
2016 年 5 月 1 日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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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不涉及往年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管理费用 -62.45
税金及附加 62.45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6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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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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