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17-03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
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
董事长高小离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之募集配套资金限售期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依据公
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限售期条款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锁定期安排



                                       1
    公司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应遵循以
下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
配套募资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票均价但不低
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配套募资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

    调整后: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
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
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
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募
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期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
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