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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
       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监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2019 年 2 月 20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八次会议               案》

                                                     1.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      2019 年 3 月 27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6.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九次会议               报告》

                                                     7.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1. 《关于资产重组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减值
                                                 测试报告的议案》
3   2019 年 4 月 25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1. 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

4   2019 年 5 月 6 日     十一次会议             3、《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5                                                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 年 8 月 16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十二次会议             告》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2.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3. 《关于公司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2019 年 9 月 23 日    十三次会议             格的议案》

6                                                4. 《关于公司调整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

                                                 5. 《关于注销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7   2019 年 10 月 25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1. 关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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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
定的各项任务,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信息披露,
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
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经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

                                   3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上述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
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
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
员齐备,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

                                     4
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
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督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
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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