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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
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为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董
事会审议确定。


                                        独立董事:张海鹰、卢侠巍、徐彬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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