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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6-09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关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11913 号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华
力创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
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华力创通公司《关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华力创通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华力创通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
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华力创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力创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向其报送申请文件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一年六月八日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所处环境,以上年内控建设为基础,持续
优化内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查阅内部控制手册及各
项内控管理制度,采取访谈、抽样、穿行测试和实地查验等多种方法,遵循全面性、
重要性、客观性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
平。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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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五大基本要素:内部控制环境、风
险评估及控制、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环境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
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治理。董事会是公司的
常设决策机构,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
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
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和侵害、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其纠正。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有职工
代表监事2名。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活动。 公司设立了财务、销售、采购、研发、生产、人事、行政、审计、质量、信息
中心、保密等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三) 风险评估及控制

    公司围绕卫星应用、雷达信号处理、仿真测试、轨道交通、无人系统等业务领域,
采取“定制化+产业化”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在卫星应用产业深耕细作,扩大自身优势,
保持领先地位;在夯实传统业务的同时,加强新行业、新产品的拓展,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公司长期坚持稳健财务管理原则,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并合
理的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助力公司发展;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制定的公司中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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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规划落实各年度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
公司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个责任部门。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尽可能识别和
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法律风险等重
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四) 信息系统与沟通

    1、公司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资源、财务预算以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的按需建设和有效
运行。公司建设了企业级信息中心,具备先进的内部网络支撑软硬件平台。采用符合
我公司业务流程和业务特点的OA办公系统、ERP系统和U8财务管理软件等信息管理系
统。完善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可实现便捷的信息沟通管理,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记录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完善的企业信息系统,保证了公司的各种经营管理信
息能够得到全面持续的收集,并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
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降低公司经营管理成本,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市场需求
反应速度,以达到内部信息及时有效的沟通。

    2、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
有效沟通。公司管理层通过每周的总经理办公会、季度运营分析会、质量分析会、专
题项目分析会、销售专题总结会等会议,了解与公司盈利相关业务及财务信息,例行
制和专项会议可及时调整、优化、纠正公司经营策略,有效分解经营计划,实现经营
目标落地。

    董事会成员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获得公司重大事项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监事
会成员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获得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包括公司财务
状况;公司利用多种渠道和机制,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
投资者和媒体可以通过公司网站、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交流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
息。公司定期主动组织管理层见面会、沟通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
的要求,公司会定期及不定期披露相关报告,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
问询、检查。

   (五) 控制活动

    为了保证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确保经营管理能得到完整有效的监控,公司
对主要经营活动都制定并实施了有效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公司在全面预算控制、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电子信息系统
等方面均建立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1、预算控制: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预算执行报告、内部预算决算报告,并结合
资金分析报告、经营分析报告、资产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及时提供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增强
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
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
办理经济业务。本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两种层次的授权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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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
领导逐级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发股票等重大交易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3、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
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
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4、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
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
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
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5、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本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
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6、独立稽查控制:本公司专门设立审计机构,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按照
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内部审计计划,对各部门的内控管理,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
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财务报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供应链管理、分子公司
管控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7、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
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六) 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共同对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
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
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
的偏差。

   (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4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
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影响公司净利润的事项,且影响或错报金额大于等于营业收
入总额2% 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②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
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影响公司净利润的事项,且影
响或错报的金额达到营业收入总额的1% 且小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时,被认定为重要缺
陷;③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
财务报告中的虚假舞弊行为;②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③财
务报告出现重大错误,而相关内部控制的机构或部门未发现;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
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相关意见完全被忽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① 没有合理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会计
政策;② 重要财务控制的缺失或失效;③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或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② 内
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
度系统性失效;④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①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
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② 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③ 重要业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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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其他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为一般缺
陷。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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