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保函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明伟万盛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伟万盛”)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向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 600 万元的保函,授信期限为不超过 30 个月,并由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融担保”)为明伟万盛向上海银行提起保函开立申请或为明伟万盛上 述保函提供保证担保。为支持子公司明伟万盛经营发展,根据苏融担保的要求, 公司拟向苏融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保函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明伟万盛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8 日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 9 号 5.股东构成:公司持有 100%股权 6.法定代表人:陆伟 1 7.主营业务:轨道交通装备及配套设备、再生制动能量电容储能装置、再生 制动能量电阻能耗装置、再生制动能量逆变回馈装置、有源滤波装置、无功补偿 装置、屏蔽门核心部件及其门体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服务;机械零 部件的制造;电气设备、轨道交通、软件技术研发;电气机械技术咨询服务;机 械控制系统、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 售;市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明伟万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9,294,447.66 279,984,984.03 负债总额 74,030,402.59 101,467,383.75 净资产 145,405,636.52 178,517,600.28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 622,543.98 42,160,772.87 利润总额 -3,253,555.21 -26,234,537.31 净利润 -3,253,555.21 -26,324,343.58 三、反担保权利人基本情况 1.反担保权利人名称: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579532873W 3. 成立日期:2011 年 08 月 01 日 4.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马晓 6. 经营范围:融资性再担保;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提供融资咨询 与财务顾问;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2 开展经营活动) 7. 关联关系:公司与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 反担保权利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 主要财务数据: 苏融担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69,210,626.89 2,573,822,985.14 负债总额 1,093,125,851.71 916,093,598.52 净资产 1,640,062,064.65 1,621,890,338.21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 67,036,335.11 185,366,798.00 利润总额 28,804,407.10 96,547,515.90 净利润 19,155,388.56 79,353,060.50 四、拟签署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反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资 金需求进行签署。主要内容视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明伟万盛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申请保函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明伟万盛的稳健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苏融担保为明伟万盛向上海银行提起保函开立申请或苏融担 保为明伟万盛上述保函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苏融担保就本次事项向其提供反担 保,有利于明伟万盛业务的开展,明伟万盛属于公司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本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 会同意本次反担保。 3 六、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明伟万盛向银行申请保函提供反担保,有利于 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反担保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反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2,92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 提供担保 1,628.50 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提供 担保 1,300 万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为参股公司北京华力方 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500 万元进行担保。该两笔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 担保余额 4,02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7%,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