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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力创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力创通(300045)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伟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玉龙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公司新增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8 日上市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不适用,公司新增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文件一致                                                 28 日上市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不适用,公司新增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8 日上市
                                             不适用,公司新增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28 日上市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3、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
                               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及整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
                               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
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     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
况                             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
                               管理,同时,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
                               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
                               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程伟                       陆玉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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